副会长唐宁自身投资的项目实践过程中,对集体经济组织报规、报建、开发运营、操作运营等进行了总结与分享。
一、目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的交易方式
1、成立村组集体经济组织100%的全资项目公司。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免征契税;将确权在集体经济组织名下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划转到项目公司名下。
3、以项目公司名义进行报规报建及开发运营,运营过程中随着政策的进一步明朗,根据投资方投融资等的需要,通过农交所挂牌招商入股方式进行项目公司股权变更。
二、关于《不要让村庄规划审批,成为乡村振兴的拦路虎》的文章分享
在文章中指出乡村振兴项目所遇到的困难和难点,第一、在村庄(选址)规划审查流程走下来是很漫长的的过程;第二在乡村振兴项目投资运营中,多次遇到“三绕500米范围内禁建”、“城市粘连区2000米范围禁建” 、“撤二建一”、“自然河道两边200米范围禁建”等理想的、一刀切的、经常需政府买单但地方政府又无力买单的规划限制土地使用的情况。给投资企业、村民、区域发展带来大量困扰。
唐宁副会长在会上呼吁成都市规自局希望能简化上述两个“漫长”,第一、简化村庄规划的审批流程;第二、切实落实自然资源部自然资发〔2024〕1号文件精神,实行“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规定(明确村庄建设边界以及“三区三线”、自然灾害风险防控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风貌特色等控制引导要求,纳入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依法报批后作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依据),打通能切实改善村民居住环境的集体建设用地一级整理到乡村振兴二级产业开发间的屏障!
本次会议的后续报道,请持续关注!未完待续。。。